昔孔宣父以大圣之德,应运而生,生人以来,未之有也。故使三千弟子、七十门人,钻仰不及,请益无倦。然则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,其间切磋酬对,颇亦互闻得失。何者?睹仲由之不悦,则矢天厌以自明;答言偃之弦歌,则称戏言以释难。斯则圣人之设教,其理含弘,或援誓以表心,或称非以受屈。岂与夫庸儒末学,文过饰非,使夫问者缄辞杜口,怀疑不展,若斯而已哉?嗟夫!古今世殊,师授路隔,恨不得亲膺洒扫,陪五尺之童;躬奉德音,抚四科之友。而徒以研寻蠹简,穿凿遗文,菁华久谢,糟粕为偶。遂使理有未达,无由质疑。是用握卷踌躇,挥毫悱愤。傥梁木斯坏,魂而有灵,敢效接舆之歌,辄同林放之问。但孔氏之立言行事,删《诗》赞《易》,其义既广,难以具论。今惟摭其史文,评之于后。
何者?赵孟以无辞伐国,贬号为人;杞伯以夷礼来朝,降爵称子,虞班晋上,恶贪贿而先书;楚长晋盟,讥无信而后列。此则人伦臧否,在我笔端,直道而行,夫何所让?奚为齐、郑及楚,国有弑君,各以疾赴,遂皆书卒?夫臣弑其君,子弑其父,凡在含识,皆知耻惧。苟欺而可免,则谁不愿然?且官为正卿,反不讨贼;地居冢嫡,药不亲尝。遂皆被以恶名,播诸来叶。必以彼三逆,方兹二弑,躬为枭獍,则漏网遗名;迹涉瓜李,乃凝脂显录。嫉恶之情,岂其若是?其所未谕一也。
又案齐荼野幕之戮,事起阳生。楚灵乾溪之缢,祸由观从。而《春秋》捐其首谋,舍其亲弑,亦何异鲁酒薄而邯郸围,城门火而池鱼及。必如是,则邾之阍者私憾射姑,以其君卞急而好洁,可行欺以激怒,遂倾瓶水以沃庭,俾废炉而烂卒。斯亦罪之大者,奚不书弑乎?其所未谕二也。
盖明镜之照物也,妍媸必露,不以毛嫱之面或有疵瑕,而寝其鉴也;虚空之传响也,清浊必闻,不以绵驹之歌时有误曲,而辍其应也。夫史官执简,宜类于斯。苟爱而知其丑,憎而知其善,善恶必书,斯为实录。观夫子修《春秋》也,多为贤者讳。狄实灭卫,因桓耻而不书;河阳召王,成文美而称狩。斯则情兼向背,志怀彼我。苟书法其如是也,岂不使为人君者,靡惮宪章,虽玷白圭,无惭良史也乎?其所未谕三也。
哀八年及十三年,公再与吴盟,而皆不书。桓二年,公及戎盟则书之。戎实豺狼,非我族类。夫非所讳而仍讳,谓当耻而无耻,求之折衷,未见其宜。其所未谕四也。
诸国臣子,非卿不书,必以地来奔,则虽贱亦志。斯岂非国之大事,不可限以常流者耶?如阳虎盗入于讙,拥阳关而外叛,《传》具其事,《经》独无闻,何哉?且弓玉云亡,犹获显记;城邑失守,反不沾书。略大存小,理乖惩劝。其所未谕五也。
案诸侯世嫡,嗣业居丧,既未成君,不避其讳。此《春秋》之例也。何为般、野之殁,皆以名书,而恶、视之殂,直云“子卒”。其所未谕六也。
凡在人伦,不得其死者,邦君已上,皆谓之弑,卿士以上通谓之杀。此《春秋》之例也。案桓二年,书曰:“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”。僖十年,又曰:“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大夫荀息”。夫臣当为杀,而称及,与君弑同科。苟弑、杀不分,则君臣靡别者矣。其所未谕七也。
夫臣子所书,君父是党,虽事乖正直,而理合名教。如鲁之隐、桓戕弑,昭、哀放逐,姜氏淫奔,子般夭酷。斯则邦之孔丑,讳之可也。如公送晋葬,公与吴盟,为齐所止,为邾所败,盟而不至,会而后期,并讳而不书,岂非烦碎之甚?
且案汲冢竹书、《晋春秋》及《纪年》之载事也,如重耳出奔,惠公见获,书其本国,皆无所隐。唯《鲁春秋》之记其国也,则不然。何者?国家事无大小,苟涉嫌疑,动称耻讳,厚诬来世,奚独多乎!其所未谕八也。
案昭十二年,齐纳北燕伯于阳。“伯于阳”者何?公子阳生也。子曰:“我乃知之矣”。在侧者曰:“子苟知之,何以不革?”曰:“如尔所不知何?”夫如是,夫子之修《春秋》,皆遵彼乖僻,习其讹谬,凡所编次,不加刊改者矣。
何为其间则一褒一贬,时有弛张;或沿或革,曾无定体,其所未谕九也。
又书事之法,其理宜明。使读者求一家之废兴,则前后相会;讨一人之出入,则始末可寻。如定六年书“郑灭许,以许男斯归。”而哀元年书“许男与楚围蔡。”
夫许既灭矣,君执家亡,能重列诸侯,举兵围国者何哉?盖其间行事,必当有说。
《经》既不书,《传》又阙载,缺略如此,寻绎难知,其所未谕十也。
案晋自鲁闵公已前,未通于上国。至僖二年灭下阳已降,渐见于《春秋》。
盖始命行人自达于鲁也,而《琐语》、《晋春秋》载鲁国闵公时事,言之甚详。
斯则闻事必书,无假相赴者也。盖当时国史,它皆仿此。至于夫子所修也则不然。
凡书异国,皆取来告。苟有所告,虽小必书;如无其告,虽大亦阙。故宋飞六鹢,小事也,以有告而书之;晋灭三邦,大事也,以无告而阙之。用使巨细不均,繁省失中,比夫诸国史记,奚事独为疏阔?寻兹例之作也,盖因周礼旧法,鲁策成文。夫子既撰不刊之书,为后王之则,岂可仍其过失,而不中规矩者乎?其所未谕十一也。
盖君子以博闻多识为工,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。而《春秋》记它国之事,必凭来者之辞;而来者所言,多非其实。或兵败而不以败告,君弑而不以弑称,或宜以名而不以名,或应以氏而不以氏,或春崩而以夏闻,或秋葬而以冬赴。皆承其所说而书遂使真伪莫分,是非相乱。其所未谕十二也。
凡所未谕,其类尤多,静言思之,莫究所以。岂“夫子之墙数仞,不得其门”
者欤?将“某也幸,苟有过,人必知之”者欤?如其与夺,诸谢不敏。
又世人以夫子固天攸纵,将圣多能,便谓所著《春秋》,善无不备。而审形者少,随声者多,相与雷同,莫之指实,榷而为论,其虚美者有五焉。
案古者国有史官,具列时事,观汲冢所记,皆与鲁史符同。至如周之东迁,其说稍备;隐、桓已上,难得而详。此之烦省,皆与《春秋》不别。又“获君曰止。”“诛臣曰刺,”“杀其大夫曰杀,”“执我行人”,“郑弃其师,”“陨石于宋五。”诸如此句,多是古史全文。则知夫子之所修者,但因其成事,就加雕饰,仍旧而已,有何力哉?加以史策有阙文,时月有失次,皆存而不正,无所用心,斯又不可得而殚说矣。而太史公云:夫子“为《春秋》,笔则笔,削则削,子夏之徒,不能赞一辞。”其虚美一也。
又案:宋襄公执滕子而诬之以得罪,楚灵王弑郏敖而赴之以疾亡,《春秋》皆承告而书,曾无变革。是则无辜者反加以罪,有罪者得隐其辜,求诸劝戒,其义安在?而左丘明论《春秋》之义云:“或求名而不得,或欲盖而名彰,”“善人劝焉,淫人惧焉。”其虚美二也。
又案,《春秋》之所书,本以褒贬为主。故《国语》晋司马侯对其君悼公曰:“以其善行,以其恶戒,可谓德义矣。”公曰:“孰能?”对曰:“羊舌肸习于《春秋》。”至于董狐书法而不隐,南史执简而累进,又甯殖出君,而卒之犹名在策书。故知当时史臣各怀直笔,斯则有犯必死,书法无舍者矣。自夫子之修《春秋》也,盖他邦之篡贼其君者有三,本国之弑逐其君者有七,莫不缺而靡录,使其有逃名者。而孟子云:“孔子成《春秋》,乱臣贼子惧。”无乃乌有之谈欤?
其虚美三也。
又案《春秋》之文,虽有成例,或事同书异,理殊画一。故太史公曰:“孔氏著《春秋》,隐、桓之间则彰,至定、哀之际则微,为其切当世之文罔,而褒忌讳之辞也。”斯则危行言逊,吐刚茹柔,推避以求全,依违以免祸。孟子云:“孔子曰:‘知我者其惟《春秋》乎,罪我者其惟《春秋》乎’。”其虚美四也。
又案,赵穿杀君而称宣子之弑,江乙亡布而称令尹所盗,此则春秋之世,有识之士莫不微婉其辞,隐晦其说。斯盖当时之恒事,习俗所常行。而班固云:“仲尼殁而微言绝。”观微言之作,岂独宣父者邪?其虚美五矣。
考兹众美,征其本源,良由达者相承,儒教传授,既欲神其事,故谈过其实。
语曰:“众善之,必察焉。”孟子曰:“尧、舜不胜其美,桀、纣不胜其恶。”
寻世之言《春秋》者,得非睹众善而不察,同尧、舜之多美者乎?
昔王充设论,有《问孔》之篇。虽《论语》群言,多见指摘,而《春秋》杂义,曾未发明。是用广彼旧疑,增其新觉,将来学者,幸为详之。
唐徐州彭城人,字子玄。刘知柔弟。高宗永隆进士。调获嘉主簿。武则天时累迁凤阁舍人,兼修国史。中宗时,擢太子率更令,迁秘书少监,参与编修《则天皇后实录》。又著《史通》四十九篇,于景龙四年成书。玄宗开元初迁左散骑常侍,仍领史事,坐事贬安州别驾。卒谥文。知几前后修史近三十年,主张秉笔直书,以为史家须具才、学、识三长。有集。
泛泛水中萍,离离岸傍草。
逐浪高复下,从风起还倒。
人生不若兹,处世安可保?
遽瑗仕卫国,屈伸随世道。
方朔隐汉朝,易农以为宝。
饮啄得其性,从容成寿考。
南国有狂生,形容独枯槁。
作赋刺椒兰,投江溺流潦。
达人无不可,委运推苍昊。
何为明自销,取讥于楚老?
朝谒冯夷祠,夕投孟津渚。
风长川淼漫,河阔舟容与。
回首望归途,连山暧相拒。
落帆遵迥岸,辍榜依孤屿。
复值惊波息,戒徒候前侣。
川路虽未遥,心期顿为阻。
沉沉落日暮,切切凉飙举。
白露湿寒葭,苍烟晦平楚。
啼猿响岩谷,泪鹤闻河溆。
此时怀故人,依然怆行旅。
何当欣既觏,郁陶共君叙。
汉王有天下,欻起布衣中。
奋飞出草泽,啸咤驭群雄。
淮阴既附凤,黥彭亦攀龙。
一朝逢运会,南面皆王公。
鱼得自忘筌,鸟尽必藏弓。
咄嗟罹鼎俎,赤族无遗踪。
智哉张子房,处世独为工。
功成薄受赏,高举追赤松。
知止信无辱,身安道亦隆。
悠悠千载后,击抃仰遗风。
长安二年,余以著作佐郎兼修国史,寻迁左史,于门下撰起居注。会转中书舍人,暂停史任,俄兼领其职。今上即位,除著作郎、太子中允、率更令,其兼修史皆如故。又属大驾还京,以留后在东都。无几,驿征入京,专知史事,仍迁秘书少监。自惟历事二主,从宦两京,遍居司籍之曹,久处载言之职。昔马融三入东观,汉代称荣;张华再典史官,晋朝称美。嗟予小子,兼而有之。是用职思其忧,不遑启处。尝以载削余暇,商榷史篇,下笔不休,遂盈筐箧。于是区分类聚,编而次之。
昔汉世诸儒,集论经传,定之于白虎阁,因名曰《白虎通》。予既在史馆而成此书,故便以《史通》为目。且汉求司马迁后,封为史通子,是知史之称通,其来自久。博采众议,爰定兹名。凡为廿卷,列之如左,合若干言。于时岁次庚戌,景龙四年仲春之月也。
自古帝王编述文籍,《外篇》言之备矣。古往今来,质文递变,诸史之作,不恒厥体。榷而为论,其流有六:一曰《尚书》家,二曰《春秋》家,三曰《左传》家,四曰《国语》家,五曰《史记》家,六曰《汉书》家。今略陈其义,列之于《尚书》家者,其先出于太古。《易》曰:“河出《图》,洛出《书》,圣人则之。”故知《书》之所起远矣。
至孔子观书于周室,得虞、夏、商、周四代之典,乃删其善者,定为《尚书》百篇。孔安国曰:“以其上古之书,谓之《尚书》。”《尚书璇玑钤》曰:“尚者,上也。上天垂文象,布节度,如天行也。”王肃曰:“上所言,下为史所书,故曰《尚书》也。”
推此三说,其义不同。盖《书》之所主,本于号令,所以宣王道之正义,发话言于臣下,故其所载,皆典、谟、训、诰、誓、命之文。至如《尧》、《舜》二典,直序人事,《禹贡》一篇,唯言地理,《洪范》总述灾祥,《顾命》都陈丧礼,兹亦为例不纯者也。
又有《周书》者,与《尚书》相类,即孔氏刊约百篇之外,凡为七十一章。
上自文、武,下终灵、景。甚有明允笃诚,典雅高义;时亦有浅末恒说,滓秽相参,殆似后之好事者所增益也。至若《职方》之言,与《周官》无异;《时训》之说,比《月令》多同。期百王之正书,《五经》之别录者也。
自宗周既殒,《书》体遂废,迄乎汉、魏,无能继者。至晋广陵相鲁国孔衍,以为国史所以表言行,昭法式,至于人理常事,不足备列。乃删汉、魏诸史,取其美词典言,足为龟镜者,定以篇第,纂成一家。由是有《汉尚书》、《后汉尚书》、《汉魏尚书》,凡为二十六卷。至隋秘书监太原王劭,又录开皇、仁寿时事,编而次之,以类相从,各为其目,勒成《隋书》八十卷。寻其义例,皆准《尚书》。
原夫《尚书》之所记也,若君臣相对,词旨可称,则一时之言,累篇咸载。
如言无足纪,语无可述,若此故事,虽有脱略,而观者不以为非。爰逮中叶,文籍大备,必剪截今文,摸拟古法,事非改辙,理涉守株。故舒元所撰《汉》、《魏》等书,不行于代也。若乃帝王无纪,公卿缺传,则年月失序,爵里难详,斯并昔之所忽,而今之所要。如君懋《隋书》,虽欲祖述商、周,宪章虞、夏,观其所述,乃似《孔子家语》、临川《世说》,谓画虎不成,反类犬也。故其书受嗤当代,良有以焉。 《春秋》家者,其先出于三代。案《汲冢琐语》太丁时事,且为《夏殷春秋》。孔子曰:“疏记通知远,《书》教也。”“属辞比事,《春秋》之教也。”知《春秋》始作,与《尚书》同时。
《琐语》又有《晋春秋》,记献公十七年事。《国语》云:晋羊舌肸习于春秋,悼公使传其太子。《左传》昭二年,晋韩宣子来聘,见《鲁春秋》曰:“周礼尽在鲁矣。”斯则春秋之目,事匪一家。至于隐没无闻者,不可胜载。又案《竹书纪年》,其所纪事皆与《鲁春秋》同。孟子曰:“晋谓之乘,楚谓之梼杌,而鲁谓之春秋,春实一也。”然则乘与纪年、杌,其皆春秋之别名者乎!故《墨子》曰:“吾见百国春秋”,盖皆指此也。
逮仲尼之修《春秋》也,乃观周礼之旧法,遵鲁史之遗文;据行事,仍人道;就败以明罚,因兴以立功;假日月而定历数,藉朝聘而正礼乐;微婉其说,志晦其文;为不刊之言,著将来之法,故能弥历千载,而其书独行。
又案儒者之说春秋也,以事系日,以日系月;言春以包夏,举秋以兼冬,年有四时,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。苟如是,则晏子、虞卿、吕氏、陆贾其书篇第,本无年月,而亦谓之春秋,盖有异于此者也。
至太史公著《史记》,始以天子为本纪,考其宗旨,如法《春秋》。自是为国史者,皆用斯法。然时移世异,体式不同。其所书之事也,皆言罕褒讳,事无黜陟,故马迁所谓整齐故事耳,安得比于《春秋》哉!
《左传》家者,其先出于左丘明。孔子既著《春秋》,而丘明受经作传。盖传者,转也,转受经旨,以授后人。或曰传者,传也,所以传示来世。案孔安国注《尚书》,亦谓之传,斯则传者,亦训释之义乎。观《左传》之释经也,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,或传无而经有,或经阙而传存。其言简而要,其事详而博,信圣人之才羽翮,而述者之冠冕也。
逮孔子云没,经传不作。于时文籍,唯有《战国策》及《太史公书》而已。
至晋著作郎鲁国乐资,乃追采二史,撰为《春秋后传》。其书始以周贞王续前传鲁哀公后,至王赧入秦,又以秦文王之继周,终于二世之灭,合成三十卷。
当汉代史书,以迁、固为主,而纪传互出,表志相重,于文为烦,颇难周览。
至孝献帝,始命荀悦撮其书为编年体,依《左传》著《汉纪》三十篇。自是每代国史,皆有斯作,起自后汉,至于高齐。如张璠、孙盛、干宝、徐广、裴子野、吴均、何之元、王劭等,其所著书,或谓之春秋,或谓之纪,或谓之略,或谓之典,或谓之志。虽名各异,大抵皆依《左传》以为的准焉。
《国语》家者,其先亦出于左丘明。既为《春秋内传》,又稽其逸文,纂其别说,分周、鲁、齐、晋、郑、楚、吴、越八国事,起自周穆王,终于鲁悼公,别为《春秋外传国语》,合为二十一篇。其文以方《内传》,或重出而小异。然自古名儒贾逵、王肃、虞翻、韦曜之徒,并申以注释,治其章句,此亦《六经》之流,《三传》之亚也。
暨纵横互起,力战争雄,秦兼天下,而著《战国策》。其篇有东西二周、秦、齐、燕、楚、三晋、宋、卫、中山,合十二国,分为三十三卷。夫谓之策者,盖录而不序,故即简以为名。或云,汉代刘向以战国游士为之策谋,因谓之《战国策》。
至孔衍,又以《战国策》所书,未为尽善。乃引太史公所记,参其异同,删彼二家,聚为一录,号为《春秋后语》。除二周及宋、卫、中山,其所留者,七国而已。始自秦孝公,终于楚、汉之际,比于《春秋》,亦尽二百三十余年行事。
始衍撰《春秋时国语》,复撰《春秋后语》,勒成二书,各为十卷。今行于世者,唯《后语》存焉。按其书《序》云:“虽左氏莫能加”。世人皆尤其不量力,不度德。寻衍之此义,自比于丘明者,当谓《国语》,非《春秋传》也。必方以类聚,岂多嗤乎!
当汉氏失驭,英雄角力。司马彪又录其行事,因为《九州春秋》,州为一篇,合为九卷。寻其体统,亦近代之《国语》也。
自魏都许、洛,三方鼎峙;晋宅江、淮,四海幅裂。其君虽号同王者,而地实诸侯。所在史官,记其国事,为纪传者则规模班、马,创编年者则议拟荀、袁。
于是《史》、《汉》之体大行,而《国语》之风替矣。
《史记》家者,其先出于司马迁。自《五经》间行,百家竞列,事迹错糅,前后乖舛。至迁乃鸠集国史,采访家人,上起黄帝,下穷汉武,纪传以统君臣,书表以谱年爵,合百三十卷。因鲁史旧名,目之曰《史记》。自是汉世史官所续,皆以《史记》为名。迄乎东京著书,犹称《汉记》。
至梁武帝,又敕其群臣,上至太初,下终齐室,撰成《通史》六百二十卷。
其书自秦以上,皆以《史记》为本,而别采他说,以广异闻;至两汉已还,则全录当时纪传,而上下通达,臭味相依;又吴、蜀二主皆入世家,五胡及拓拔氏列于《夷狄传》。大抵其体皆如《史记》,其所为异者,唯无表而已。其后元魏济阴王晖,又著《科录》二百七十卷,其断限亦起自上古,而终于宋年。其编次多依于放《通史》,而取其行事尤相似者,共为一科,故以《科录》为号。皇家显庆中,符玺郎陇西李延寿抄撮近代诸史,南起自宋,终于陈,北始自魏,卒于隋,合一百八十篇,号曰《南北史》。其君臣流别,纪传群分,皆以类相从,各附于本国。凡此诸作,皆《史记》之流也。
寻《史记》疆宇辽阔,年月遐长,而分以纪传,散以书表。每论国家一政,而胡、越相悬;叙君臣一时,而参、商是隔。此其为体之失者也。兼其所载,多聚旧记,时采杂言,故使览之者事罕异闻,而语饶重出。此撰录之烦者也。
况《通史》以降,芜累尤深,遂使学者宁习本书,而怠窥新录。且撰次无几,而残缺遽多,可谓劳而无功,述者所宜深诫也。
《汉书》家者,其先出于班固。马迁撰《史记》,终于今上。自太初已下,阙而不录。班彪因之,演成《后记》,以续前编。至子固,乃断自高祖,尽于王莽,为十二纪、十志、八表、七十列传,勒成一史,目为《汉书》。
昔虞、夏之典,商、周之诰,孔氏所撰,皆谓之“书”。夫以“书”为名,亦稽古之伟称。寻其创造,皆准子长,但不为“世家”,改“书”曰“志”而已。
自东汉以后,作者相仍,皆袭其名号,无所变革,唯《东观》曰“记”,《三国》曰“志”。然称谓虽别,而体制皆同。
历观自古,史之所载也,《尚书》记周事,终秦穆,《春秋》述鲁文,止哀公,《纪年》不逮于魏亡,《史记》唯论于汉始。如《汉书》者,究西都之首末,穷刘氏之废兴,包举一代,撰成一书。言皆精炼,事甚该密,故学者寻讨,易为其功。自尔迄今,无改斯道。
于是考兹六家,商榷千载,盖史之流品,亦穷之于此矣。而朴散淳销,时移世异,《尚书》等四家,其体久废,所可祖述者,唯《左氏》及《汉书》二家而已。
三、五之代,书有典、坟,悠哉邈矣,不可得详。自唐、虞以下迄于周,是为《古文尚书》。然世犹淳质,文从简略,求诸备体,固已阙如。既而丘明传《春秋》,子长著《史记》,载笔之体,于斯备矣。后来继作,相与因循,假有改张,变其名目,区城有限,孰能逾此!盖荀悦、张璠,丘明之党也;班固、华峤,子长之流也。惟此二家,各相矜尚,必辨其利害,可得而言之。
夫《春秋》者,系日月而为次,列时岁以相续,中国外夷,同年共世,莫不备载其事,形于目前。理尽一言,语无重出。此其所以为长也。至于贤士贞女,高才俊德,事当冲要者,必盱衡而备言;迹在沉冥者,不枉道而详说。如绛县之老,杞梁之妻,或以酬晋卿而获记,或以对齐君而见录。其有贤如柳惠,仁若颜回,终不得彰其名氏,显其言行。故论其细也,则纤芥无遗;语其粗也,则丘山是弃。此其所以为短也。
《史记》者,纪以包举大端,传以委曲细事,表以谱列年爵,志以总括遗漏,逮于天文、地理、国典、朝章,显隐必该,洪纤靡失。此其所以为长也。若乃同为一事,分在数篇,断续相离,前后屡出,于《高纪》则云语在《项传》,于《项传》则云事具《高纪》。又编次同类,不求年月,后生而擢居首帙,先辈而抑归末章,遂使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,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。此其所以为短也。
考兹胜负,互有得失。而晋世干宝著书,乃盛誉丘明而深抑子长,其义云:能以三十卷之约,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,靡有遗也。寻其此说,可谓劲挺之词乎?
案:春秋时事,入于左氏所书者,盖三分得其一耳。丘明自知其略也,故为《国语》以广之。然《国语》之外,尚多亡逸,安得言其括囊靡遗者哉?向使丘明世为史官,皆仿《左传》也,至于前汉之严君平、郑子真,后汉之郭林宗、黄叔度,晁错、董生之对策,刘向、谷永之上书,斯并德冠人伦,名驰海内,识洞幽显,言穷军国。或以身隐位卑,不预朝政;或以文烦事博,难为次序。皆略而不书,斯则可也。必情有所吝,不加刊削,则汉氏之志传百卷,并列于十二纪中,将恐碎琐多芜,阑单失力者矣。
故班固知其若此,设纪传以区分,使其历然可观,纲纪有别。荀悦厌其迂阔,又依左氏成书,剪裁班史,篇才三十,历代保之,有逾本传。然则班、荀二体,角力争先,欲废其一,固亦难矣。后来作者,不出二途。故晋史有王、虞,而副以《干纪》;《宋书》有徐、沈,而分为裴《略》。各有其美,并行于世。异夫令升之言,唯守一家而已。
古者言为《尚书》,事为《春秋》,左右二史,分尸其职。盖桓、文作霸,纠合同盟,春秋之时,事之大者也,而《尚书》缺纪。秦师败绩,缪公诫誓,《尚书》之中,言之大者也,而《春秋》靡录。此则言、事有别,断可知矣。逮左氏为书,不遵古法,言之与事,同在传中。然而言事相兼,烦省合理,故使读者寻绎不倦,览讽忘疲。
至于《史》、《汉》则不然,凡所包举,务在恢博,文辞之记,繁富为多。
是以贾谊、晁错、董仲舒、东方朔等传,唯止录言,罕逢载事。夫方述一事,得其纪纲,而隔以大篇,分其次序。遂令披阅之者,有所懵然。后史相承,不改其辙,交错纷扰,古今是同。
案迁、固列君臣于纪传,统遗逸于表、志,虽篇名甚广而言无独录。愚谓凡为史者,宜于表志之外,更立一书。若人主之制、册、诰、令,群臣之章、表、移、檄,收之纪传,悉人书部,题为“制册”、“章表书”,以类区别。他皆放此。亦犹志之有“礼乐志”、“刑法志”者也。又诗人之什,自成一家。故风、雅、比、兴,非《三传》所取。自六义不作,文章生焉。若韦孟讽谏之诗,扬雄出师之颂,马卿之书封禅,贾谊之论过秦,诸如此文,皆施纪传。窃谓宜从古诗例,断入书中。亦犹《舜典》列《元首子之歌》,《夏书》包《五子之咏》者也。
夫能使史体如是,庶几《春秋》、《尚书》之道备矣。
昔干宝议撰晋史,以为宜准左丘明,其臣下委曲,仍为谱注。于时议者,莫不宗之。故前史之所未安,后史之所宜革。是用敢同有识,爰立兹篇,庶世之作者,睹其利害。如谓不然,请俟来哲。
昔汲冢竹书是曰《纪年》,《吕氏春秋》肇立纪号。盖纪者,纲纪庶品,网罗万物。考篇目之大者,其莫过于此乎?及司马迁之著《史记》也,又列天子行事,以本纪名篇。后世因之,守而勿失。譬夫行夏时之正朔,服孔门之教义者,虽地迁陵谷,时变质文,而此道常行,终莫之能易也。
然迁之以天子为本纪,诸侯为世家,斯诚谠矣。但区域既定,而疆理不分,遂令后之学者罕详其义。案:姬自后稷至于西伯,嬴自伯翳至于庄襄,爵乃诸侯,而名隶本纪。若以西伯、在襄以上,别作周、秦世家,持殷纣以对武王,拔秦始以承周赧,使帝王传授,昭然有别,岂不善乎?必以西北以前,其事简约,别加一目,不足成篇。则伯翳之至庄襄,其书先成一卷,而不共世家等列,辄与本纪同编,此尤可怪也。项羽僣盗而死,未得成君,求之于古,则齐无知、卫州吁之类也。安得讳其名字,呼之曰王者乎?春秋吴、楚僣拟,书如列国。假使羽窃帝名,正可抑同群盗,况其名曰西楚,号止霸王者乎?霸王者,即当时诸侯。诸侯而称本纪,求名责实,再三乖谬。
盖纪之为体,犹《春秋》之经,系日月以成岁时,书君上以显国统。曹武虽曰人臣,实同王者,以未登帝位,国不建元。陈《志》权假汉年,编作《魏纪》,犹两《汉书》首列秦、莽之正朔也。后来作者,宜准于斯。而陆机《晋书》,列纪三祖,直序其事,竟不编年。年既不编,何纪之有?夫位终北面,一概人臣,倘追加大号,止入传限,是以弘嗣《吴史》,不纪孙和,缅求故实,非无往例。
逮伯起之次《魏书》,乃编景穆于本纪,以戾园虚谥,间厕武、昭,欲使百世之中,若为鱼贯。
又纪者,既以编年为主,唯叙天子一人。有大事可书者,则见之于年月,其书事委曲,付之列传。此其义也。如近代述者,魏著作、李安平之徒,其撰《魏》、《齐》二史,于诸帝篇,或杂载臣下,或兼言他事,巨细毕书,洪纤备录。全为传体,有异纪文,迷而不悟,无乃太甚。世之读者,幸为详焉。
自有王者,便置诸侯,列以五等,疏为万国。当周之东迁,王室大坏,于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。迄乎秦世,分为七雄。司马迁之记诸国也,其编次之体,与本纪不殊。盖欲抑彼诸侯,异乎天子,故假以他称,名为世家。
案:世家之为义也,岂不以开国承家,世代相续?至如陈胜起自群盗,称王六月而死,子孙不嗣,社稷靡闻,无世可传,无家可宅,而以世家为称,岂当然乎?夫史之篇目,皆迁所创,岂以自我作故,而名实无准。
且诸侯、大夫,家国本别。三晋之与田氏,自未为君而前,齿列陪臣,屈身藩后,而前后一统,俱归世家。使君臣相杂,升降失序,何以责季孙之八佾舞庭,管氏之三归反坫?又列号东帝,抗衡西秦,地方千里,高视六国,而没其本号,唯以田完制名,求之人情,孰谓其可?
当汉氏之有天下也,其诸侯与古不同。夫古者诸侯,皆即位建元,专制一国,绵绵瓜瓞,卜世长久。至于汉代则不然。其宗子称王者,皆受制京邑,自同州郡;异姓封侯者,必从宦天朝,不临方域。或传国唯止一身,或袭爵方经数世,虽名班胙土,而礼异人君,必编世家,实同列传。而马迁强加别录,以类相从,虽得画一之宜,讵识随时之义?
盖班《汉》知其若是,厘革前非。至如萧、曹茅土之封,荆、楚葭莩之属,并一概称传,无复世家,事势当然,非矫枉也。自兹已降,年将四百。及魏有中夏,而扬、益不宾,终亦受屈中朝,见称伪主。为史者必题之以纪,则上通帝王;榜之以传,则下同臣妾。梁主敕撰《通史》,定为吴、蜀世家。持彼僣君,比诸列国,去太去甚,其得折冲之规乎!次有子显《齐书》,北编《魏虏》;牛弘《周史》,南记萧詧。考其传体,宜曰世家。但近古著书,通无此称。用使马迁之目,湮没不行;班固之名,相传靡易者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