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公行古道,出处尽堪书。
俯仰端无负,初终总一如。
粤从为剧邑,平步上亨衢。
正色主风宪,弹劾靡亲疏。
故虽频补外,直性不可纡。
召还方进用,谓当推绪馀。
一朝忽撄疾,力请归旧居。
竟化辽东鹤,不作北溟鱼。
哀哉名世士,天胡赋分拘。
有子传衣钵,无钱治室庐。
宋台州仙居人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。高宗绍兴二年进士。为秘书省正字,以不附秦桧,出为处、婺、越三州通判。后除殿中侍御史,力主高宗亲征。孝宗即位,历知婺州、绍兴、临安,累迁吏部侍郎。以刚直见忌,求去。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。卒谥康肃。有《湖山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