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士不为簿,子严论独殊。
不遭何不可,而况主簿乎。
夫君岂其裔,南明筮仕初。
要知官无卑,禄可代耕锄。
正须勾小稽,使民能乐输。
矧复兼尉曹,鼠窃随除驱。
两职去民近,亨途此权舆。
君诚吾里秀,贤厚素有馀。
埋蛇有阴德,映雪读古书。
起家决儒科,乡评足名誉。
妻以兄之子,相与久相娱。
小别不足惜,未免掺子袪。
邑境连台剡,好山环四隅。
二子丞邻封,川陆通舟车。
乘兴或一往,径欲造庭除。
公馀想绩文,尤当惜居诸。
会看兴公赋,掷地金声如。
宋明州鄞县人,字大防,旧字启伯,自号攻愧主人。孝宗隆,兴元年进士。调温州教授。乾道间,以书状官从汪大猷使金,归撰《北行日录》。为敕令所删定官,修《淳熙法》。历太府、宗正寺丞,出知温州。光宗朝,擢起居郎兼中书舍人,迁给事中。宁宗即位,论事忤韩侂胄,夺职。侂胄被杀,起为翰林学士,迁吏部尚书兼翰林侍讲。主张送侂胄首至金,以重修好;为赵汝愚雪冤。升同知枢密院事,进参知政事,位两府者五年。卒谥宣献。通贯经史,文辞精博。有《攻愧集》、《范文正年谱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