嗟尔海南民,遭此赃吏阨。
衔冤无所诉,相炽起为贼。
为贼计诚拙,尚可活朝夕。
摄官陈建中,贪猥最狼藉。
有女攀势要,不料非偶匹。
但务房奁多,苞苴又络绎。
挟此恣贪惏,如虎傅以翼。
贰车号按察,往诉遭棰击。
最后差丁夫,欲免人十直。
贫民卖妻孥,强者起持戟。
至今文昌县,白昼无人迹。
其次经界官,太守乃姻戚。
随行纵狱吏,声势如霹雳。
郡县遭唾骂,图册成覆易。
三豪因众怒,从者如苇棘。
去年从说谕,闾里已帖息。
狂谋起赇吏,从此复反侧。
愚民本无知,胁诱冒锋镝。
焚荡玉石俱,老弱转沟洫。
遗骸横道路,流血千里赤。
杀戮诚快意,赃吏有德色。
从今无忌惮,徵敛几时息。
沉香与翠羽,穷搜远弹射。
乌衣遍村墟,气焰已可炙。
久矣摄官弊,至此亦云极。
祖宗有成法,赃吏盍杖脊。
疲民正憔悴,使者宜悯恻。
轺车难数来,时遣一幕职。
永宽海外氓,精求二千石。
世无采诗官,吾言徒感激。
宋越州上虞人,字泰发,号转物居士。徽宗崇宁五年进士。高宗时知宣州,缮城池,聚兵粮,建义社,守境有方。后为吏部尚书。绍兴中,宋金和议成,秦桧借其名押榜以息异议,拜参知政事。及见桧撤淮南守备,夺诸将兵权,即极言金人不可信,和议不可恃,斥桧怀奸误国,为桧所恶。贬建宁军节度副使,藤州安置。后移琼州、昌化军。桧死,得复官秩。卒谥庄简。有《庄简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