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毅年少时,学易一念酷。
研精覃思苦,见理不见欲。
一朝感苍苍,床下产神竹。
弘毅益自信,夜寐目不属。
族长闵其劳,令人付斤斸。
惜哉凌云姿,一断不复续。
弘毅少安枕,旦气几为梏。
时匠司剪伐,寿命旋见蹙。
神明信可畏,感应亦何速。
至今旁舍笋,不生弘毅屋。
康成书带草,千载登史录。
吾书此段奇,后学宜三复。
弘毅勉岁寒,任道照猗绿。
宋越州上虞人,字泰发,号转物居士。徽宗崇宁五年进士。高宗时知宣州,缮城池,聚兵粮,建义社,守境有方。后为吏部尚书。绍兴中,宋金和议成,秦桧借其名押榜以息异议,拜参知政事。及见桧撤淮南守备,夺诸将兵权,即极言金人不可信,和议不可恃,斥桧怀奸误国,为桧所恶。贬建宁军节度副使,藤州安置。后移琼州、昌化军。桧死,得复官秩。卒谥庄简。有《庄简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