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予有行迈,辱赠猗兰辞。
今我复来游,重贻黄鹄诗。
兰以喻芳洁,撷佩正所宜。
鹄以兴翅邈,鸾皇共追随。
句成自有法,意厚良不訾。
投非所当授,乃反骇且疑。
兰生深林间,蔼然抱幽姿。
鹄有江海志,孤轩谢羁雌。
残折兰色改,跂尚鹄性悲。
愿君两置是,逍遥以相期。
宋开封雍丘人,字持国。韩绛弟。以父辅政,不试进士,父没,闭门不仕。以荐入官。英宗朝,迁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。神宗即位,除龙图阁直学士,直言敢谏。历知汝州、开封府、许州。熙宁七年,召为翰林学士承旨,力言新法之弊。以兄入相,出知河阳。哲宗元祐初,参与详定更革役法,然以为王安石《三经新义》可与先儒之说并行。拜门下侍郎,为忌者所谗,分司南京。久之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中,坐元祐党,安置均州。有《南阳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