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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南,迁福建、两浙路提刑。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一一五七)九十三岁时赠秘阁修撰(同上书职官七七之七○)。终年九十七。事见《淳熙三山志》卷二七。
霍童佳境本天成,十里莲花遍处生。
山色依然仙不至,月明徒自忆吹笙。